問: (接「處不來的人都是我不愛的自己」那篇文章的提問)是否懒惰/慢吞吞就要被欣赏?因为看您这样的表达方式意味着很多陋习是该被接受?不需自我调整?
答:我並不是鼓勵大家應該要懒惰或慢吞吞的。但是我們得知道,每個人所感受到或是所習慣的速度並不一樣,畢竟不同的家庭、社會、或國家都會有不同的文化和習慣。例如:南美人或印度人或是在台灣的鄉下,大多生活步調比較慢,大家習慣凡事慢慢來,不大有時間概念,但是在大都會裡例如紐約、香港或台北等,生活步調就快速很多,大家會習慣性的匆忙,什麼都要快,討厭等人。
同樣的,懶惰也是相對性和概念性的。有的人覺得什麼東西都要擺放的很工整,環境也要打掃的很乾淨的無塵,時時刻刻都要努力做事,而有些人覺得東西隨便放其實無所謂,環境過得去就好也無需太在意,更無需時時刻刻都掛念工作。相對於印度的環境,台灣顯得乾淨許多,但相對於台灣的環境,新加坡或日本就顯得乾淨許多。
所以,所謂的懶惰或慢吞吞都是從個人的觀點和立場來做比較的,並沒有任何‘正確’的標準。但是,如果自己習慣性的都要一直做事,也要求要快速效率,討厭和排斥所謂的懶散或慢吞吞的人,當有一天自己老了、病了、受傷了或疲累乏力了,也會很難接受和喜歡這樣的自己。但人一定會老,也一定會有疲累或生病的時候,那如何能夠愛和接受那樣的自己呢? 所以,學習尊重和欣賞每個人的生命和特質,無需強求他人都得要按照自己的標準過活,更不要把他人貼上「懶惰」或「慢吞吞」或任何的標籤。強求他人要改變只會帶來彼此的衝突和怨恨或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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