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友分享: 我還是不認同,知法 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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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我們無須認同知法犯法,在我們的社會,知法原本就不應該犯法。但問問自己是否有也曾經知法犯法呢? 是否曾不守法的橫過馬路而非經由行人穿越道呢? 是否有在沒人看見,或在鄉下車少的地方闖過紅燈呢? 或是否看到黃燈不但不減速反而加速呢? 是否有騎機車沒戴安全嗎呢? 是否曾違法的超車或超載呢? 是否有曾撿過別人掉的東西無論大小,但沒有交到警察局呢? 是否曾有亂丟垃圾或香菸呢? 是否曾說謊呢(雖然知道人應該要誠實)? 是否曾上班遲到請同事代打卡呢? 是否曾在上班時間卻做自己私人的事? 是否曾接受過政治候選人所贈送的東西呢?
我們常常也在無形中知法犯法只為了圖方便或自利。
他人的行為是我們的借鏡, 無須批判, 只須對內反思警惕。 犯法的人自有法律和宇宙力量的約束和因緣果報會讓他得到應有的學習, 我們無須為之生氣、批判、臭罵、或歧視來添加負面的心念能量。
如能給予祝福和愛時,最好給予祝福和愛。當我們給予他人祝福和愛時,我們也會接收到祝福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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