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若事事先為別人著想,然後再想到自己算不算愛自己?有時候會覺得如果只先想到自己有點自私,但是有時候為他人著想最後有時會傷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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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事事先為別人著想是因為--我認為我不應該做個自私的人(我有抗拒或排斥'自私'的想法或行為),或是我討厭自私的人,所以我會害怕被人說自己自私。這樣的事事先為別人著想,是一種強求自己的心態,因為強求,所以會痛苦且不自在。
如果又加上了比較和計較,我對你那麼好、那麼犧牲,你怎麼可以對我這樣呢? 你對我的好沒有我對你的好那麼多。我為你付出、自我犧牲,讓你變好了,所以我內心認為你虧欠我,所以你應該也要對我好、甚至也要為我而犧牲。
如果對方不想做、做不到、或所做的沒達到我們的期許,我就會覺得不公平、好倒楣喔 ! 所以我們事後容易感到委屈甚至憤怒,或覺得被對方傷害、欺負了。事實上只是自己的比較、計較和刻意委屈在傷害自己而已。
如果事事先為別人著想,而且真誠希望他人能夠得利益,他人得利益就好像是自己得利益一樣的喜悅,那不但不會傷到自己,而且自己會處於喜悅安樂的狀態,完全不會感受到委屈。這是一個沒有小我的境界,所以一般人不容易做到。
但如果我們願意慢慢練習覺察自己的心念,當我們付出卻覺得委屈受傷害的時後,也是我們修行、修心的機會來了。仔細去觀察自己在為他人付出時,背後有什麼樣的要求或期待呢? 我們的痛苦與不甘多是來自比較和計較、無法隨喜、人我分離(不了解其實我們都是生命的共同體)。
如果付出真的無所求,別人好就是我好,那我們的生命自然會充滿喜悅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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