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被指責過失時有八種惡質的反應

 最近的王李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幾乎佔了臉書的大半版面,本不想做任何回應,畢竟別人的家務我不清楚也跟我無關,所以沒有什麼好說的。但剛好看到朋友分享了雜阿含經第924的一段話,覺得很棒,我稍做了註解,在這裡跟大家分享。

當我們被指責過失時有八種惡質的反應,這些反應會帶來更多後續的不幸。(括號裡是雜阿含經原文)

 

1.    反罵回去 (彼則瞋恚,反呵責彼言):冤冤相報,互結惡緣,讓彼此越罵越氣!

2.    反說對方犯戒(反出他罪):不懂反省自己反而指責對方。

3.    惱羞成怒而跳針、答非所問 (不以正答,橫說餘事,瞋恚憍慢,隱覆嫌恨,不忍,無所由作):當人氣急敗壞容易進入邊緣腦(戰或逃)的反應、不假思索、語無倫次,生氣傲慢的態度不僅無法溝通,反而會越弄越糟。

4.    號稱忘了(我不憶念):頂撞不服,不認錯說謊無法讓我們心安。

5.    不理會而離開(輕蔑不數其人,亦不數僧):當對方告知我有過失時,這是一個好的自我成長機會,如果因太過自大或自戀、藐視、不理會檢舉人而離開,我們會失去一個寶貴的成長蛻變的機會。

6.    毫不客氣和長老爭辯而不謙卑(自處高床、與諸上座共諍曲直):自大的爭對錯會讓我們迷失,反而更看不清自己的問題。

7.    不說話(默然):無動於衷,也有些人雖然嘴巴不說話,但內心卻不斷的反駁對方。

8.    大不了不幹了而捨戒(則便捨戒,自生退沒):守好戒律對我們身心的健康、平衡很重要,如果因為別人指出我們的錯誤而意氣用事,不在遵守應有的道德規範,那損失最大的會是自己。

 

當別人指出我們的過失時:我們應該要即時懺悔及改過自己的過失,舉罪的人也應該見不賢而內自省,雙方都應瞭解舉罪應是對事不對人,盡量超脫於自身我執立場之外,而以正法、法律為依歸。

 

如果我們剛好路過看到兩人在爭執,最好不要落入選邊站,也不要跟著一方批評,畢竟我們不是當事者,不清楚他人的問題所在,也無法只聽片面之詞就認定了對錯。但我們可以透過他人的事件來自我警惕時時守好自己的本分和戒律、要懂得感恩、反思和成長。相愛容易相處難,在快速變化的世界裡,相知相守的確不易,要維繫幸福的家庭,和教養孩子也絕非易事。


我們可以在心裡帶著愛和祝福,希望爭執的雙方都能遠離痛苦,不再互相傷害,能夠盡快帶著愛、彼此祝福,這才是對彼此、家人和對孩子們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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